钢结构拆除施工协议书
钢结构简易棚拆除施工合同
发包方(以下简称甲方):
承包方(以下简称乙方):
经甲、乙双方现场勘查、协商,在遵照平等、自愿、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下,就钢结构拆除工程,双方达成以下协议:
第一条:工程概况
拆除工程于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九干路308号上海火炬润滑油有限公司厂内,面积约2000平方米,钢结构简易棚。
第二条:工程承包范围
屋面、墙面钢结构支撑、内部钢平台、厂房内小的附属物。
第三条:工期
1、合同工期:15日历天(雨天顺延)
2、开工日期:2011年12月1日;
3、完工日期:2011年12月15日;
第四条:质量标准:
1、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,将拆除下的钢结构进行拆解,并按甲方要求码放到指定地点。
2、乙方应文明施工,最大程度的保护二次利用的彩钢板、屋架完整性;
第五条: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
1、工程价款按固定总价一次性包死,合同总价为:20000元(贰万元。价款包含人工费、机械类、管理费、人员保险金、税金等费用。
2、拆除工程完工后,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一周内工程款一次性结清。
第六条甲方责任和义务
1、 甲方负责拆除房屋的断水、断电、断气、断通讯等工作;
2、 给乙方提供拆除时临时用电、水接入点;
第七条:乙方责任和义务
1、 乙方进场后,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协调指挥;
2、 乙方管理人员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;
3、 乙方必须指派有经验的专职安全员做好安全生产监督,确保
拆除施工在安全状态下进行;
4、 乙方人员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,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
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;
第八条:合同争议、解决方式
1、双方如有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,协商解决不成时,应提交当地劳动仲裁部门裁决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。
第九条:其他
1、 合同自双方签字起生效,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持一份。
如单方违约,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。
甲方: 乙方:
代理人签字:
年 月 日 年 月 日